在数易其稿后,三网融合方案终于出台。结果广电部门不仅保住了内容的播控权,而且拿到了原来属于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接入和IP电话业务。这使得电信运营商在三网融合中处于尴尬的角色。
实际上,在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十多年的跨越式大发展之后,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迎来了成长的烦恼。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2009年的年报显示,它们的营收总和仅仅增长了7.7%,而当年GDP的增长率为8.76%;也就是说,电信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已经落后于GDP。同时,截至今年5月底,我国电话用户已经突破了11亿,其中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经达到了7.96亿。这意味新客户数量的增长空间已很小了。在此情况下,电信运营商只能提升老用户的价值。这就要求电信运营商摆脱过去单纯的“通道”角色,往价值链的上游走,从“通信专家”转变为“信息专家”。
如果有了内容播控权,电信运营商就能够更加充分地挖掘网络的价值,整合更多的应用,从而提升自己的每用户平均收入(ARPU值)。因此,三网融合中电信运营商最想要的是广电手中的内容播控权。但是,现在这份方案中,最有价值的内容(时政新闻、电视剧、体育直播)的播控权均掌握在广电系企业手中,这使得电信运营商在开展相关业务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挫折;而广电运营商却在加紧补上网络的短板。